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,機動車數量的大幅增加,住宅小區的停車矛盾也日益突出,小區停車難和通行難問題已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和安全。馬鞍山根據國務院《物業管理條例》,將對全市住宅區機動車輛的停放實行規范化管理。
應按要求施劃停車位和行車標志線
根據有關規定,全市各住宅區的機動車停車場、停車庫,都應施劃停車位標志線和行車標志線。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,應當按照順向停放、順向行駛的要求施劃標志線。
停車位、行車標志線的施劃,應當在轄區交警部門的幫助指導下進行。其中,物業企業服務的住宅區標志線的施劃,由物業企業負責,須在8 月15 日前完成;非物業企業服務的住宅區標志線的施劃,由社區居委會或服務小區的單位負責。
小區停車位不足可通過改造公共設施增加
停車位嚴重不足、停車矛盾突出的住宅區,物業企業或服務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,通過改造必要的公共設施和場地來增加停車位。
需要說明的是,改造方案應經業主大會或授權的業主委員會通過,需要占用綠地的應報相關部門批準。改造經費按規定可在共用部位、公共設施經營收益中支出。各縣、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,要加強對住宅區機動車輛停放和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,協助街道辦事處(鄉鎮人民政府)、社區居委會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,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小區機動車輛停放、通行管理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;強化對住宅區機動車輛停放、通行管理工作的檢查,對不能按規定履行職責的物業企業要及時予以糾正或處理。
車輛停放和通行管理辦法須在小區醒目處公示
住宅區機動車輛停放和通行應有具體的管理辦法,包括停車位的選取方式、停放通行要求和收費標準等。
管理辦法應經業主大會或授權的業主委員會同意。未成立業主大會的,由社區居委會征求業主意見后確定。管理辦法應在住宅區出入口醒目位置或宣傳欄內公示。
物業管理小區的管理辦法稿由物業企業提出,非物業管理小區的管理辦法稿由社區居委會或服務單位提出。業主大會通過的管理辦法,對全體業主、物業企業和服務單位都具有約束力,全體業主都應自覺遵守,物業企業和服務單位應當認真執行。
整改不力的物業企業 三年內禁承接新的物業項目
據了解,對物業企業服務的住宅區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工作,將有市住建委負責督查。對行動不力、措施不實和管理混亂的物業企業,將視情節予以限期整改。在整改期限內仍不合格的物業企業記不良記錄,三年內不得承接新的物業項目,項目經理資格將被取消;企業法人和企業經理記不良記錄,物業企業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等。